关于在全市水利系统开展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一、整治重点
(一)“执法不规范”问题。主要包括执法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依据不准确;案卷制作不规范等问题。
(二)“执法乱作为”问题。主要包括应立案而未立案、不应立案而立案查处、自由裁量适用不当、对柔性执法理解执行有偏差、以罚代刑等问题。
(三)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不敢执法等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二、反映问题的时间及方式
欢迎企业和群众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举报线索要有理有据,附有详细的佐证资料,禁止借机诽谤诬告,无中生有。对相关举报情况我们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利。非整治重点问题不在本次受理范围。
即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工作日期间可将有关问题通过举报电子邮件方式反映。
举报邮箱:fgk17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