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开展省市两级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深化城市文明建设,营造学习《条例》,践行落实《条例》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文明礼仪素养,树立良好社会风气,为河南省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周活动形成一个从真、向善、求美的浓厚氛围。市水利局于3月3日上午,组织全系统30余名志愿者在东湖游园开展省市两级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志愿者在东湖游园广场摆放《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宣传版面和节水护水,保护水资源等宣传资料。志愿者们就条例提倡的保护生态环境、分类投放垃圾、文明出行等行为进行了重点宣传,呼吁广大市民主动分类投放垃圾,减少二次污染,保护水源地,共同维护生态环境。同事,倡导广大市民文明出行、文明旅游,自觉遵守公共礼仪,做文明有礼好市民、文明有礼许昌人。
此次活动的开展,既宣传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又进一步提升了市民文明素质,在全社会引导了做良好道德风尚的践行者,做社会文明进步的推动者的文明新风尚,为巩固和提升许昌市文明城市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