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第一批省级标准化管理工程名单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试行)》(豫水管〔2023〕15号)和《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水办管〔2024〕5号)要求,市水利局组织开展了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评定。经评定,许昌市颍汝灌溉工程运行保障中心大陈闸等4处工程评定为省级标准化管理工程,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7月5日—7月11日
一、省一级标准化管理工程(1处)
许昌市颍汝灌溉工程运行保障中心大陈闸
二、省二级标准化管理工程(3处)
许昌市颍汝灌溉工程运行保障中心坡张闸
许昌市河湖事务中心马岗闸
许昌市河湖事务中心泘沱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