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银行保函代替保证金为企业再减负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市水利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水利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
文件提到:“一、全面清理各类保证金。对水利企业在水利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不得收取其他保证金二、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对保留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水利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
截至目前,我市颍汝干渠综合整治工程等项目已实行银行保函代替保证金,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下一步,市水利局将持续优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