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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许昌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5-05-2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28日至12月1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1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2025年1月19日至4月40日,进行了三个月的集中整改。

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河南省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许昌市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情况

1. “轮岗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办法,确保干部轮岗工作规范有序。二是根据人员现状,建立后备人才库,对有潜力的后备人才进行重点培养。

2. “没有根据河流跨区域特点系统规划、整体治理”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许昌市东部水系景观贯通规划》,加快推进新沟河(小洪河)、小黑河水系治理。目前,小黑河已纳入河南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正在实施治理;新沟河长葛市建安区交界至京广高铁段,列入了《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方案》,正在开展初设报审等前期工作。

3. 再生水输送工程项目未按计划完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对接规划部门,及时完成了工程规划设计调整;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审批严格、手续完备、账目清楚;三是与项目所在地属地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联系,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目前,工程建设已完工,制定了《许昌市再生水后期运营实施方案》,加强工程后期运营管理,确保工程发挥应有效益。

4. 引到“家门口”的黄河水未有效利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共启用引黄泵站试机供水24次(每月两次),对工程进行了维修养护。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工程运行管理规范化、用水调度正常化,发挥引黄工程效益。一是明确了引黄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实现工程运行管理规范化。二是编制完成《2025年度许昌市引黄入长济许调蓄工程调水计划》,认真履行行业职责,做好调水工作,全力保障工程正常运转。

5. 局党组贯彻落实市委心无旁骛抓发展、全力以赴拼经济、集中精力抓项目不够坚决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全市“一盘棋”,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抢抓政策“窗口期”,加大向上对接争取和项目谋划力度。一是积极向上级领导部门汇报我市项目进展和项目谋划工作情况,及时关注掌握上级最新投资政策,下好“先手棋”。二是坚持用好周例会、月通报、县级干部分包督导等推进机制,持续加大督导指导力度,紧贴政策方向谋划包装项目,为项目政策资金落地奠定坚实基础。三是指导县(市、区)和局属各单位坚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先急后缓,高质高效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做到“项目等政策、图纸等资金”。

6. 局党组统筹指导不到位,主城区排水管网建设规划不科学、标准不统一。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快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目前,专项规划招标计划已发布,正在对接财政评审。二是已制定积水点整治台账,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正有序推进2025年计划整治任务实施。三是对积水点实施动态监测管理,根据实际制定工程措施和临时措施,同时结合排水防涝专项规划编制成果,制定整治方案,积极推进整治。

7. 局党组工作责任压得不实,河长办组织排查不全面,问题发现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省河长办暗访发现鄢陵县陶城镇高杆花木占用清潩河滩地问题,局党组立行立改、立即整改,指导鄢陵县于2024年12月30日整改落实到位。二是举一反三,持续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聚焦河道管理范围内片林、高秆作物等阻水障碍物,组织全面开展排查,对排查问题逐一建立动态整改台账,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依法依规清理整治。

8. 局党组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改革理念领会不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构建国家水网的重要指示精神,并结合全市水利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深学细悟,确保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市直水利系统落地生根见成效。二是对标对表《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和《河南省现代水网建设规划》,有效衔接省级骨干水网和市县水网工程建设,结合许昌市水利实际,加快构建兴利除害的现代水网体系。三是编制完成《许昌市中心城区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并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对未来4年争取城市供排水领域项目提供有力支撑。

9. 局党组抓改革紧迫感不强、组织推进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2月局党组专题研究2024年“五水综改”年度改革任务进展完成情况,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措施,确保了10项改革事项年度改革任务全部按时完成;同时,对2025年深改工作进行深度谋划研究,确保谋划改革任务符合许昌水利改革发展现状需求;二是对2024年改革任务中跨年度实施的3个项目,持续压紧压实项目属地主体责任,紧盯时间节点,强化措施保障,确保按照计划完工。

10. 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五个纳入”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3次集体学习会议上,党组书记领学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并进行了深入解读,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意义的深刻认识。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了《市直水利系统防范和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压紧压实意形态工作责任。

11. 风险隐患排查走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2月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市直水利系统防范和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机制》,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月25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对2025年第一季度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二是制定了《市直水利系统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于2025年3月下旬在市直水利系统范围内开展了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的19条风险隐患,逐一建立了清单台账,明确了整改防范措施和要求,积极推进整改落实。

12. 2023年下半年“三清单一台账”内容原文照抄照搬2022年度台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责令写出深刻检讨,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意识,夯实“履职尽责、守土有责”工作责任。二是2025年3月26日组织局属各基层党组织党务骨干和意识形态联络员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深化了思想认识,提升了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对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报送的“三清单一台账”,严格审核把关,把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按照要求落到实处。

13. 局党组未结合水利系统资源富集、资金密集、近年来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特点,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

整改落实情况:2025年3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文件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许昌市水利局党组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事项、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事项项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事项,切实发挥市水利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职能作用,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14. 2023年以来未排查廉政风险点。

整改落实情况:2025年2月25日制定了《市直水利系统廉政风险排查及动态防范管理工作办法(试用)》,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廉政风险点排查,重点围绕思想意识、职责履行、工作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五方面,排查出廉政风险点48处,建立了清单台账,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使权利运行更加透明,权责更加清晰,确保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红线”。

15. 以案促改工作有缺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坚持立行立改、立即整改,在巡察期间制定了《市直水利系统运用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方案》,深入推进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常态化、规范化;研究确定了典型案件,按照派驻纪检监察组下达的《以案促改通知书》要求,围绕警示教育、查摆剖析、问题整改、专项整治、建章立制五个阶段压茬推进以案促改,深入推进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常态化、规范化,发挥了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16. 未按要求开展廉政谈话。

整改落实情况:2025年3月修订了《市水利局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试用)》,制作了《市水利局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纪实手册》,进一步明确了谈心谈话制度的相关规定。2025年3月底前,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年度计划安排对3名班子同志开展了廉政谈话;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分别对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开展了廉政谈话。谈话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廉洁自律等,强化日常监督提醒,对党员干部可能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或不良倾向做到早警示、早告诫,督促党员干部及时纠正认识和行为上的偏差,时刻警醒,做到勤政廉政。

17. 对违规经商办企业、因私出(国)境等专项治理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坚持立行立改、立即整改,在巡察期间研究制定了《市直水利系统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和《市直水利系统出国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2024年12月中旬至2025年2月中旬在市直水利系统扎实开展了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共排查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11人,按照“兜清底数、精准分类、科学处置”的原则进行了处理;新排查出1例“职工出(国)境仍领取当年未休假补贴”问题,正在进行调查。

18. “一岗双责”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2月24日局党组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及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责任,压紧压实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日常监管。二是制定《市直水利系统深入开展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围绕请销假制度执行、工作纪律执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等方面开展纪律作风整顿;2025年3月26日组织召开市直水利系统作风纪律建设推进会,对存在的上班工作纪律管理不规范、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进行了通报,对相关单位进行了批评,就推进作风纪律建设长效化、常态化进行了安排,强化了市直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和思想作风建设。

19. 巡察暗访发现12人工作时间不假外出、缺岗空岗。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配合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对巡察发现的缺岗空岗、不假外出的12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其中10人责令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取消该季度评优评先资格,对1人进行约谈提醒,对1人进行诫勉谈话。二是组织局属各单位对请销假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消除制度执行漏洞,规范请销假行为,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0. 监督执纪质效不高。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置线索不精准,办案周期过长。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充分发挥组务会职能作用,集体研判精准处置问题线索。加强业务交流,积极参加培训,实现监督执纪执法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二是坚持立行立改,立即整改,在巡察期间完成1例未办结问题线索办理工作,对相关人员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下步,积极参加委机关和党支部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强与案管室沟通对接,严格落实办案期限要求,不断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21. 惠企政策棚架。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坚持立行立改,在巡察期间启动《许昌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修订等工作,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一是2025年3月在多轮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完成《管理办法》修改完善,并通过法制审核。目前,正在组织进行调价程序,待调价完成后,将《管理办法》提请市政府研究出台施行。二是组织开展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培训,提升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行为的意识和能力水平。鉴于我市《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当前暂依据2014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出台的《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在中心城区全面推行装表计量方式收费;同时,实行“网格化”管理,根据管理区域范围划分8个网格化管理区域,明确专人负责,加大排查征管力度。截至目前,自备水源用水户征管对象合计达到65家,比巡察期间新增征管对象6家。

22. 民生实事推进缓慢。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坚持立行立改、立即整改,巡察期间,派出督导组对未按照计划移交的2座水厂进行专题现场调研督导,指导加紧办理移交手续,其中,1座水厂于2024年11月完成移交,1座水厂2025年1月完成移交。

23. 作风整治聚焦自身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刀刃向内,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对资金使用、水利规划、水利工程建设、水行政许可等重要事项,于2025年3月底前组织开展了再次全面排查,深入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排查发现的11个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强化跟踪问效,对排查整改事项,坚持整改措施不具体不放过、整改过程不扎实不放过、整改结果不完成不放过,确保排查整改取得扎实实效。目前,排查发现的1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24. 违规经商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存在注册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的3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已对其中2人完成结案,对其中1人正在依法依规处理。二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研究制定了《许昌市直水利系统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改工作方案》,举一反三,对系统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开展了再排查,对排查出的11人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按照“兜清底数、精准分类、科学处置”的原则正进行处理。

25. 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许昌市水利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组织系统公务车辆管理部门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于2025年2月对系统所有公务用车进行全面排查,确保编制、使用、费用相统一。市河湖事务中心按照车辆编制权属向市颍汝灌溉工程运行保障中心完成2台公务车辆移交。三是2025年3月中旬对系统各单位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确保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记录规范,公务用车合法合规使用。

26.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3月底前,系统各级党组织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作为理论学习主要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解决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制度程序不熟悉、不规范问题,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严格,决策程序合规。二是自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底,局领导班子带头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有关规定,确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对涉及的15项“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组会讨论决定。三是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针对大额资金支出,夯实分管领导和经办科室责任。2025年3月中旬开展了2025年以来涉及“三重一大”资金支出事项自查,未发现违反决策程序问题。

27. 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3月20日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党组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二是2025年3月印发了修订完善的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规范了议事程序和要求,严格控制列席人员,确保党组会议规范高效。

28. 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3月5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深入贯彻准则有关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局领导班子及班子个人均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从抓实学习教育、开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方面着手,主动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整改措施方向具体明确,认真撰写检视剖析材料,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了高质量,受到市委指导组的肯定。三是2024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对局领导班子和班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逐一进行了严格审核,确保对照检查材料符合规定要求,并在今后做好常态化坚持。

29. 选任程序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3月对未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的提任人员,重新征求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出具了廉洁自律评价意见。二是2025年3月20日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纳入党组会议学习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切实做到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三是2025年对提拔任用干部,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工作流程,规范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并把纪检监察贯穿干部任免全流程,严格落实了“双签字”制度,确保干部选任规范、公正、透明。四是加强档案管理。对提任干部档案资料及时梳理归档、分类建档、统一管理,做到资料完整、管理规范。

30. 干部试用期满后未转正考核。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2月16日组织水利系统人事工作干部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组织人事干部和考察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学习过程中,结合案例分析,深化组织人事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凡提四必”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二是2025年3月制定了《提任干部试用期满考察方案》,明确了试用期满干部考察重点和任务,确保程序规范、流程完整。三是按照《提任干部试用期满考察方案》,在下步干部使用期满考察中,围绕干部履职适应能力和尽责情况等,严肃考察过程,高质量撰写考察报告,确保形成考察材料和报告完整准确。

31. 任职条件把握不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3月20日局党组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深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程序的熟知掌握。二是在2025年干部选任中,对拟提任对象档案进行专审,形成《干部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对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提拔使用。三是在2025年干部选任中,制定了干部调整工作方案,严格选任流程,在动议环节落实“凡提四必”,并落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干部方案、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等事项要求,严把选任关口。

32. 回避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3月20日局党组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认真学习,特别是对关于回避相关内容的学习,强化制度执行,规范回避管理。二是涉及党组会议题,把回避事项列入会前提醒内容,建立议题提请部门对涉及回避人员提醒机制和向会议组织部门通报机制,严格把回避制度执行到位。

33.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聘用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2月16日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了学习,进一步提高了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对现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理论、法规等业务知识的理解掌握,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在2025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现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等列入《干部调整工作方案》,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三是2025年在干部选任过程中,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未发现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行为。四是2025年2月,组织对2个局属事业单位聘用制干部档案进行了专审,确保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34. 存在“三超两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5年3月10日,市水利局召开党组会议,对存在“三超两乱”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党组会研究意见,一是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规范内设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进行清理整合,确保机构设置符合审批权限和规定。二是对办公室(人事科)工作明确由一名分管领导负责,确保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合规。

35. 机关第三党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责令机关第三党支部重新进行了换届选举。支部党员大会会议应到党员17名,实到党员15名,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选举过程符合规定。二是2025年3月26日市水利局机关党委组织系统党务干部开展业务培训,以此问题事例为典型,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规范组织换届程序,提升各基层党组业务能力。

36. 市水利规划设计勘测工程党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责令市水利规划设计勘测工程党支部重新进行了换届选举。支部党员大会会议应到党员9名,实到党员9名,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新一届支部委员获赞成票均达到半数以上,选举过程符合规定。二是2025年3月26日,市水利局机关党委组织系统党务干部开展业务培训,以此问题事例为典型,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规范组织换届程序,提升各基层党组业务能力。

37. 党员发展程序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2025年3月26日,市水利局机关党委组织系统党务干部开展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中共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党员发展程序,直属机关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前,按要求将审批和转正考察情况报请局党组会审定,确保党员发展程序规范、合法。

38. 水利建筑工程公司离退休党支部党费由个人保管并列支。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3月26日,市水利局机关党委组织系统党务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会上对《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深入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党费收缴标准,提升党费收缴管理使用业务能力。二是中共许昌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员会于2025年3月底将离退休党支部党费进行补缴,上缴至市直工委指定账户。三是中共许昌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按要求设立党费专户,按照相关规定对党费进行了规范收缴管理;针对存在花费560元党费举办2次茶话会列支不规范行为,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今后,市水利局直属机关党委将加大对各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和使用监管力度,确保按照标准要求收缴及时、管理使用规范。

39. “颍汝干渠应急防护能力信息化建设工程未组织实施”。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许昌市颍河化行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搭建信息化平台,启动颍汝干渠信息化项目的关键部分建设。信息化工程项目已列入《2024年市直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清单》,并完成财政评审。目前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

40.对受行政处罚人员失察失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涉及人员启动立案审查程序,局党组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对相关违纪违法人员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其中对2人已于2025年4月底处理到位,对1人于2025年6月底前处理到位。二是制定并印发《市直水利系统深入开展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开展纪律作风大整顿,严格执纪问责,并于2025年3月26日组织召开市直水利系统作风纪律建设推进会,对作风整顿情况进行了通报,教育引导水利系统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

41. 违规“挂证”取酬问题屡禁不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存在违规的1名干部,已于2024年11月将非法所得上缴廉政账户。对其违规“挂证”取酬行为,正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进行调查,根据驻局纪检监察组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二是研究制定了《市直水利系统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改工作方案》,举一反三,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共排查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11人,按照“兜清底数、精准分类、科学处置”的原则进行了处理。

42.证照管理混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存在的7人(次)因私出国(境)未履行事前报批和事后谈话程序问题,正在进行调查,下步根据调查结果,依纪依规进行处理。二是制定了《市直水利系统出国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的通知》等规定,督促干部职工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强化证照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市直水利系统干部职工进行分级管理,科级及以上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收归局直属机关党委整体保管,普通职工由本单位统一收归进行保管。对个人保管的证照,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统一保管。三是完善相关出国境审批手续。制定了《市直水利系统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市直水利系统因私出国(境)报备审批流程图》,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逐级进行审批,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严格落实事后谈话。

43.局属单位部分职工出(国)境,仍全额领取当年未休假补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正在调查处理,下步根据调查结果,给予相应党务处分并追缴违规领取补贴;对未履行严格审核把关的单位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今后严格履行工作责任,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对涉及出国境人员领取未休假补贴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经核查,另有1人存在类似情形,目前正在同步进行调查。二是建立完善了请销假管理、人事认定、补贴发放等部门未休假补贴联审机制,严格监督审核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扛稳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将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压紧夯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责任单位直接整改责任,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完成整改事项,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坚决做到“清仓见底,销号清零”,完整全面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二是积极推进整改成果转化。巩固深化运用集中整改成果,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体系,对标对表抓好贯彻落实,强化源头治理,做到长效常治,全面推进水利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各项建设,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面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党的建设高质量引领水利各项改革发展高质量,打造水利系统优良的政治生态、严明的作风纪律和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为许昌在落实“四高四争先”中勇挑大梁、走在前列,推动实现“两融五城四跃升”提供有力水利支撑和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4-6061988;邮政信箱:许昌市八一东路3799号水利大厦1503室;电子邮箱slj2791127@126.com。

 

 

中共许昌市水利局党组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