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1日至8月1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许昌市水利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了专项巡察。10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2022年10月12日至2023年1月11日,进行了三个月的集中整改。
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河南省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成效
2022年10月11日巡察情况反馈会召开会,局党组立即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工作专班,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巡察整改期间,先后4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讨论整改方案,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10月12日,组织召开贯彻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动员会,印发了《许昌市水利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在坚持党组会第一议题的同时,组织开展1次集中学习和1次专题研讨;截至目前,20项整改措施中,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二、整改具体内容
(一)政治站位不够高,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存在短板
1.理论武装成效不明显。
问题1: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理解不深、把握不准,理论学习针对性、实效性不强。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频次不高、深度不够,存在表面化、碎片化现象。查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记录,2021年以来没有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重要论述。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开展专题学习和研讨交流1次,通过学习研讨交流,进一步提升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的认识,为全市水利乡村振兴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理论遵循;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内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二十大精神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起来,作为水利部门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三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至少开展1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完善的学习制度,进一步提升局党组成员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举措的思想认识,强力推动理论走深走实,巡察反馈后已开展中心组学习1次。
2.谋篇布局不持续。
问题2: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创新政策不健全,与我市打造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衔接不够、契合度不高,“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至今没有制定出台。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以实现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为抓手,按照许昌市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显著提升的目标,再次开展深入细致的调研走访行动,摸清农村供水现状、掌握各县(市、区)农村供水发展方向,并建立了完善的农村供水“四化”。工作台账;二是已与省水利厅对接,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到“十四五”末,使全市农村供水实现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乡村振兴措施有效,农村群众自来水普及率达99%以上。
3.贯通衔接不到位。
问题3:要素保障和制度供给不完善,巩固提升脱贫攻坚质效、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不稳固。对县级饮水安全维修基金落实和使用缺少监管,常态化保障机制缺失,2021年、2022年建安区饮水安全基金共120万元至今未落实。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进一步落实我市农村供水地方政府主体、行业部门监管、供水单位运行管理的“三个责任”体系,建立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并已在水利部应用门户网站更新2022年度“三个责任”信息。二是已将县级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基金落实情况纳入河湖长制考核,加强对县级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基金监管力度。三是按照建安区政府已经公布实施《建安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筹集途径和使用程序,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正常运行,保障群众长期饮用安全水,保证维修基金的使用安全。建安区水利局已请示建安区政府统筹资金拨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共183.7895万元。
(二)政治责任扛的不牢,工作作风转变不到位
4.示范引领不到位。
问题4:谋划开展业务工作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结合点把握不准、关联度不高。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作用发挥不够,作风不够严实,调研指导走马观花、浮于表面,提出切实可行、标本兼治的意见建议少,帮助基层一线真正解决实际问题不到位。巡察组要求提交近年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调研报告,市水利局没有提交。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准确把握水利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举措,坚持“规模化、市场化、水源地表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四化”建设发展方向,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表化工作为突破口,积极推进全市农村供水“四化”项目,根据2022年8月24日刘涛市长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典型案例选(58)--濮阳市以农村供水“四化”打造安全饮水的批示及2022年12月29日市长刘涛在省水利厅《关于2022年农村供水“四化”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批示要求,依托农村供水“四化”项目建设专班,高效推动项目建设,力争2024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农村供水“四化”项目,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二是提升政治站位,制定许昌市农村供水“四化”项目督导机制,督导责任分包到县领导,每周对农村供水“四化”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建立调研走访发现问题台账,督促整改销号。三是责任分包领导对所分包县(市、区)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水利方面工作认真梳理总结,已形成5个县(市、区)的调研报告。
5.破解瓶颈制约招数不多。
问题5:攻坚能力不强,一些困扰基层、影响我市乡村振兴质效的难点、堵点依然存在。农村安全饮水保障全市133处老旧供水点,44处长期运维管护不善、保本运行。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积极争取省以上农村饮水维修养护资金,对老化失修工程,按照先急后缓原则,逐步加以解决,2023年度农村饮水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中央资金已经下达,已明确对全市老旧供水点、运维管护不善、保本运行的水厂进行重点维护。二是进一步完善工程运行管理。明确供水运行管理单位责任,把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主体责任延伸到乡镇、单村供水工程延伸到村两委,建立农村供水工程管理责任名录,保证每一处农村供水工程有人管,并已在水利部应用门户网站更新2022年度农村供水管理人员信息。制定印发《许昌市农村供水应急响应机制》,规范全市农村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响应处置。三是加快推进全市农村供水“四化”建设。督促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建安区5个县(市、区)谋划的9个项目,利用专项债券、社会资本等筹措资金,力争到2024年6月底全面实现5个县 (市、区)项目建设任务。并按照《许昌市实施农村供水保障行动方案》,全力推进农村饮用水地表化建设,目前全市项目正在有序推进。项目完成后,我市5个县(市、区)将全部实现以南水北调水、当地地表水为主,地下水源为补充、备用的农村供水保障新格局,农村供水水源更加有保障,水质不稳定、水量不足、供水效率不高、工程老化失修等一系列问题将全面得到解决。
(三)政治担当不够有力,巩固衔接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6.农村饮水安全成果不牢固。
问题6:建安区蒋李集镇上坡村供水工程长期存在跑冒滴漏现象,水费收缴困难;襄城县紫云镇古庄村饮水点运维管理不规范,项目交接未显示日期、无当事人签字、竣工图纸手工绘制;禹州市苌庄镇五坪村水费定价不透明、账目不公开,饮水设备锈蚀严重,周边杂草丛生。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建安区为了解决农村供水管网老化存在的跑冒滴漏问题,建安区已经把蒋李集上坡村等67个村的供水管网改造列入建安区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第二批改造名单,并根据轻重缓急分批实施,2022年已经先后对蒋李集镇郑蔺村、辛庄村、苏桥镇杜陈村、双李村等16个行政村老化的供水管网进行了提升改造,逐步解决因管网老化造成的跑冒滴漏和收费难问题;重新绘制襄城县紫云镇古庄村饮水工程竣工图纸,明确交接日期及当事人签字,加强工程运行管理,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禹州市苌庄镇五坪村召开村民代表及村两委会议,对该村水价问题进行商讨,最终确定该村水价为5元/吨,村民代表和村委针对该村实情,所定水价一致表示同意。水费收支情况在村公示栏公开公示。压力罐及维护栏杆进行了除锈处理,周边杂草已进行清理。二是针对问题开展了全市举一反三排查,重点对农村供水管网老化存在的跑冒滴漏问题、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不规范、账目管理、设备老旧等问题进行排查,建立排查整改台账,逐项整改销号,并按照《许昌市水利局2022年巩固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分包、专题调研、技术服务”工作方案》常态化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7.项目监管不严格。
问题7:对全省第一批农村饮用水地表化试点县建设指导推进不力,建安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尚有153亩土地指标未能落实,鄢陵县南水北调农村供水配套工程二期项目资金缺口1亿元,2022年底按期完工难度大。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制定了细化农村供水“四化”工作台账,清单化推进落实。建立工作调度机制,每周统计项目进度,每半月实地督导并通报情况,每月召开推进会并进行排名,对落后项目重点督察,高效推动项目建设,目前已发放农村供水“四化”项目专报4期,督导检查21次,召开市政府推进会1次,行业部门推进会12次。二是建安区积极同自然资源部门对接,已落实土地问题解决方案。三是鄢陵县统筹协调,优化完善建设方案,确定与河南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合作模式,紧扣时间节点,确保在2023年6月实现通水。
8.项目资金拨付率低。
问题8:资金拨付率低,配套不到位,统筹挪用现象较为普遍。襄城县23个供水水厂水毁修复项目349万元未支付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襄城县23个供水水厂水毁修复项目349万元未支付到位问题,2022年8月4日,襄城县水利局向中标单位拨付工程款209万元,8月26日,拨付348.3万元,共计拨付557.3万元,襄城县23个供水水厂工程修复项目资金已拨付完毕。二是已督促各县(市、区)水利局2022年以来农村供水有关项目,完善手续后提请财政部门资金支付,市水利局及时了解资金支付情况,对于资金支付在全省落后的,约谈县(市、区)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必要时提请市政府周交办。三是对于支付不到位、资金挪用的现象,已与财政部门对接,逐步建立项目资金监督方式方法,强化对资金挪用现象的监督制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4-6061918;邮政信箱:许昌市八一东路3799号1501房间,邮政编码:461000;电子邮箱xcsljns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