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颍汝灌溉工程运行保障中心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
按照《许昌市水利局关于做好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中心为有效防止未成年人溺亡水事故的发生,确保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周密部署,精心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开展防溺水工作。
1.营造浓厚宣传教育氛围。通过悬挂、张贴、喷涂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野外河道禁止游泳的安全常识。
2.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所属区域内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中心各所应认真管理配备的救生绳、救生圈、救生衣等设备,按照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责任和安全巡查制度。
3.加强重点水域安全巡查。加强河道巡查,各所成立巡防队,科学安排巡查时间、巡查力量,确保重点明确,不留盲点,及时发现和组织未成年人下水,在重点区域安排专职人员,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安全问题。
4.加强督查严格奖惩问责。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底考评,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发生严重事故的单位进行通报,建立周报告和月督查制度。
5.设置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桓孝超。成员:郑军,任召营,付玉坤,祝晓亚,赵亚楠,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