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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许昌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1-2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1日至7月22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成效

2020年9月2日巡察情况反馈会召开会,局党组立即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工作专班,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巡察整改期间,先后4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讨论整改方案,迅速全面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开展6次集中学习和2次专题研讨;通报批评3个单位,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10人次,立案审查1人,正在调查1人,给予党纪处分1人,拟给党纪政务处分2人,制定完善制度办法12项,累计收缴违规资金102219.48元。截至目前,52项整改措施中,49项已经全部整改到位,剩余3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正在按照计划有序推进。

通过集中阶段巡察整改,市直水利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更加自觉,全系统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规矩意识更加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意识更加牢固,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

二、整改具体内容

(一)政治站位不高,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温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内容先后组织集中学习6次,研讨交流2次,通过学习研讨交流,进一步提升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内涵的认识,为全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明确了理论遵循。二是“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完成初稿。认真科学编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6月份以来,先后2次赴省水利厅就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和重点水利项目进行专题汇报对接,省水利厅给予了有力指导。目前,市水利局谋划了4大类47个项目,总投资256亿元,已初步形成了规划编制思路和重大项目清单。三是“四水同治”取的新成效。围绕高效利用水资源、系统修复水生态、综合治理水环境、科学防治水灾害目标任务,运用工作通报、调研指导等多种工作方式,大力推进我市“四水同治”项目建设。2020年,全市共谋划四水同治项目45个,年度计划投资32亿元。截至12月初,累计完成投资32.3亿元,完成率101%。四是加强了水资源调度。自9月以来,累计向中心城区河湖水系供水3888万立方米,平均供水流量4.95立方米/秒,保持了水系秋冬季节水净景美的蓄水景观;同时通过南水北调中线颍河禹州退水闸增加调水2600万立方米,有效改善了颍河、清潩河出境断面水质及河湖水系生态用水需求。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0年12月份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与11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中前3名由高到低依次为许昌、漯河、信阳。五是河湖长制扎实推进。建立了“河湖长+警长”联动机制,完善了“河湖长+网格长”“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监督员”工作机制,实现了“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全覆盖。10月底,2020年排查河湖四乱问题34件已经全部销号。10月30日,市河长办对河湖管护问题较为突出的3个乡级总河湖长进行集体提醒约谈,督促河湖长各级履职,确保河湖“清四乱”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2.针对“‘两个责任’履行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体责任得到强化。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局党组班子、书记及党组成员职责。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调整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人员组成,持续营造全面从严治党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克服上热中温下冷现象。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分别到分管部门和单位检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文风得到改进。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强化计划管理,制定了“不发文”负面清单,明确文件精简范围,严控发文数量;严把发文质量,严格发文的起草、调校、复核、审阅等环节,全面提升发文质量。截至12月初,发文数量同比减少70%。三是扎实开展年度考核工作。从2019年开始,局党组已经开始对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进行年度考核,2020年度考核工作正在计划中。以后,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落实好年度考核工作,锻造强有力的市直水利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四是强化监督执纪。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发挥好派驻机构的“探头”和“前哨”作用。聚焦政治监督,突出班子成员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廉洁从政、政治担当等监督重点,通过参与驻在单位“三重一大”等事项研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决策科学。

3.针对“担当作为精气神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河道月复查工作规范有序。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立行立改,从6月份开始每月河道复查坚持做到“有实施方案、有工作记录、有问题清单”,同时研究制定了《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确保河道月复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对参与河道月复查工作的人员严格筛查把关,实地复查开始前,指派专人逐一通知各单位办公室或分管科室,由各单位分管水系工作领导指派工作人员参与,并执行备案手续。二是改制工作扎实开展。市水利规划设计院将转企改制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扎实开展调查摸底、汇报对接、征求意见等改制基础性工作。8月下旬,拟定了《许昌市水利规划设计院企业化改革实施方案》,广泛征求市人社局等部门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10月14日,设计院组织召开职工大会,对方案进行了表决通过。目前,正在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对方案进行再修改再完善,待方案批复后,按照方案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改制工作。三是颍汝干渠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市颍汝灌溉工程运行保障中心多次召开党委会研究颍汝干渠信息化建设问题,并主动与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对接,对信息化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目前,信息化建设方案已经完成,准备上报市政府,经市领导同意后由市财政局落实资金或列入明年部门预算,待资金落实后立即实施。四是水资源节约与保护专项资金使用完成前期工作。按照《2020年许昌市节水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市水利局已与各业主单位对接完成5个项目投资预算,第三方机构已与12月9日完成预算编制工作,财政评审中心已与1月15日完成现场查看工作,评审工作正常开展中,争取2021年6月前完成工程建设。

(二)党的建设质量不高,选人用人问题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4.针对“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的建设质量得到提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建立了《许昌市水利局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联系点》,8名班子成员分别确定了基层党支部联系对象,并积极参与到支部建设、主题党日活动中,加强了基层支部党的建设;8月、11月,先后3次组织党务干部、优秀党员进行培训和党性锻炼,提高了业务技能,强化了党性意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工作。完善党建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二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得到强化。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对市水利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进行了调整,制定了《市直水利系统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工作方案》,加强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扎实开展“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爱岗敬业”等为主题的四德教育。加强对局门户网站的管控力度,严格网站信息发布制度,加大对信息内容和网上信息办理情况的监督力度,坚持每周开展自查。

5.针对“组织人事工作乱象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10月30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开展研讨交流活动,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重要论述,在全系统持续营造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的良好氛围,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水利干部队伍。二是及时调整配备干部优化结构。对下属事业单位干部配备情况、结构情况、人员基本情况,35岁以下干部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研究制订了《许昌市水利局事业单位科级干部调整工作方案》。结合军转干部分配、新录用工作人员等形式,逐步优化干部结构。三是严格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及时对退休、死亡、调动、辞职的人员进行销编,超编单位人员只出不进,逐步消化。并积极与市委编办对接,争取增加编制数量,采取超编单位向缺编单位有序流动,妥善逐步解决超编问题。四是规范挂职锻炼(学习)程序。严格执行《许昌市水利局学习挂职(学习)锻炼工作管理规定》,加强挂职人员管理,规范挂职(学习)锻炼手续,杜绝私自借人现象发生。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管理条例》。不断加强事业岗位聘用管理,督促用人单位做到定岗定责,人岗相宜,从严管理要求,严格岗位流动程序,规范岗位聘用管理。

(三)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干事创业氛围不浓问题整改情况

6.针对“破解难题能力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局党组在全市水利事业改革中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落实的坚强领导核心作用。10月30日,局党组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抓落实重要论述进行研讨交流发言;制定完善《中共许昌市水利局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清单》,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作出决策。二是破解工作难题。针对水利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局党组班子成员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深入一线解难题,推动工作落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会涛同志,面对颍汝干渠综合整治工程、小洪河饮马河连通工程存在的拆迁清表难题,现场督导100余次,印发通报55期,保证了项目顺利推进。目前,颍汝干渠综合整治工程除水闸、倒虹吸外已基本完工,小洪河饮马河连通工程正进行河道土方开挖,进展顺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俊生多次深入积水点改造工程一线,召开协调会,现场解决问题,确保积水点改造工程按期完工,工程完工后也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三是加强监督问效。研究制定《许昌市水利监督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充分发挥政策法规和监督科职能作用,对局党组研究确定的重大事项,建立台账,持续跟踪督办。

7.针对“严管队伍缺乏力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营造浓厚氛围。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坚持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强化考核结果分析运用,将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的事业担当。二是严肃工作纪律。修订了《许昌市水利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纪律及考勤制度》,加强对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考勤的管理。局机关纪委不定期对全系统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8.针对“工程项目监管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制定了《许昌市水利局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二是严格招投标监管。《许昌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行为,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防范廉政风险,确保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合规。三是严格落实询价制度。严格落实《许昌市水利局有关政府采购事项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加强询价公告、询价结果的公开公示。四是规范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抽调到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的3名许昌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人员,已经分别于2月和4月返回原单位工作,不再参加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市水利局及时与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了汇报对接,下一步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行动、扩大市场,尽可能引进具有水利工程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入市场,增加市场竞争力。针对工程质监不规范问题,研究制定了《许昌市水利工程巡检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巡检工作各个环节操作程序,扎实做好巡检工作。

(四)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违规违纪问题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9.针对“财务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以案促改工作会议精神,始终保持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领导干部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警示教育,组织观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中原答卷河南省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纪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不触碰“高压线”。二是严格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许昌市水利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许水办〔2019〕32号),加强专项资金及大额资金日常使用监管,确保各项资金管理使用规范高效。严格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严格审核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报销手续,完善手续,强化监管。三是退还相关费用。涉及到5个单位的90491.48元钱已经全部退还到单位账户。

10.针对“‘四风问题’禁而未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纠治“四风”问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四风”问题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及时通报中央、省市纪委违反“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坚持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8月份,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后,全市水利系统迅速行动,积极响应号召,在全系统开展“光盘行动”,发挥“头雁作用”,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坚决杜绝奢靡之风在水利系统出现。二是立行立改。市河湖水系水源调度中心针对河道复查工作到三鼎华悦酒店集中就餐问题,从6月份开始已经取消集中就餐安排,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月考核(实地复查)工作方案,严格工作纪律,堵塞制度漏洞,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奢靡之风的存在;市河湖管理中心针对多次租用中高档车辆用于公务活动问题,加强公务用车监管,规范租用行为,坚决杜绝使用中高档车辆用于公务活动。针对租用许昌迎宾馆可容纳百人的友谊厅进行会晤问题,责令负责接待工作的同志写出书面检讨,检视存在问题原因,在今后接待中严格执行标准要求,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健全规章制度。针对存在问题,市水利局深入查找制度建设方面的漏洞,修订完善了《许昌市水利局办公用房管理规定》《许昌市水利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许昌市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规定,逐渐形成靠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长效机制。

11.针对“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围绕党章党规党纪等内容,坚持每月2次集中学习制度,尤其是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点,把学习有关纪律规矩当作第一门必修课,熟知每一项纪律规定、每一条具体要求,真正做到心中有畏、心有底线。二是退还相关费用。4036元违规费用已经退还到单位账户。三是违规违纪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相关违规违纪问题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正在进行调查,待调查结束后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下一步,我们将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巩固深化;对正在推进和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加强督促检查,作为机关党建专项督察重要内容,始终紧盯不放、跟踪问效,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市水利事业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4-6061958;邮政信箱:许昌市八一东路3799号1503房间 ,邮政编码:461000;电子邮箱slj279112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