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发展总基调,切实加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落实大坝安全责任制和防汛责任制,确保工程安全度汛,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现将我市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及防汛“三个责任人”予以公示。(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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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许昌市2020年度小型水库安全运行责任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