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幸福河湖建设推进工作会议精神
11月2日,市长、市级总河湖长刘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省第5号总河长令《关于开展幸福河湖建设的决定》,传达10月21日全省幸福河湖建设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全市幸福河湖建设进行安排部署。会议要求,要抓紧起草发布我市第5号总河长令,研究制定《许昌市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市级幸福河湖建设总体要求、建设范围、建设标准、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推动省、市第5号总河长令落地落实。
11月18日,市委书记、市级第一总河湖长史根治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全省幸福河湖建设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抢抓机遇、加强谋划,分层次、有步骤扎实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并与“清四乱”“四水同治”“五水综改”等工作结合起来,研究政策、包装项目,压实责任、凝聚合力,不断提升河湖管护水平,把每条河都治成生态带,把每个湖都建成小精品。11月18日,许昌市级第一总河湖长、总河湖长共同签发第5号令,对幸福河湖建设进行动员部署,总河湖长签发《许昌市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夯实工作责任,科学谋划布局,严格工作标准,加强培训宣传,抓好统筹结合,推动幸福河湖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下一步,市河长办将做好省、市级幸福河湖前期申报、督导协调、验收评定等工作,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提升政治站位,建立政府主导、河湖长挂帅、部门联动、属地落实的工作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方案编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路线图、时间表,倒排工期,精心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