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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水利局关于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12-2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用水户取用水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瑞普兰德电梯有限公司、许昌市第十八中学、许昌市建安区第一高级中学、许昌御元殡仪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市鑫安石油有限公司、许昌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许昌三友食品有限公司、许昌中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在许昌市水利网上向社会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取水许可的取水单位若有擅自取水现象,属无证取水,将依法处理。

被注销单位对本决定若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公示日期:2023年12月 29日

监督电话:0374-6061901

附件:取水许可注销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