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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期间农村供水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03-0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水利厅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农村供水工作,确保农村供水工程正常运行,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农村供水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做好疫情期间农村供水保障工作。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各地要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继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疫情期间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压实“三个责任”,建立健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农村供水安全保障体制和应急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农村供水行业监管职责,细化防控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做好水源保护、水质净化消毒和水质检测工作。加强水源地、取水口、水厂和输配水管网的安全巡查。严格水厂厂区消毒管理和卫生防护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二、转变工作作风,保证广大农村居民饮水安全。

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把事情想在前、干在前,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县要全面公开农村饮水工程监督电话、维修电话,保持监督电话工作期间畅通,保持维修电话24小时畅通。运用农村饮水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解决群众关切的问题。完善监督举报问题办理机制,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从严从快督促有关问题整改,重点问题专人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充分利用电话、微信群、视频等方式,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水费收缴、各类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建立常态化随访监管机制,发现重大农村供水问题随时报告。

三、主动担当作为,统筹推进农村供水项目建设。

根据属地疫情防控需要,区别不同风险等级,分别采取相应对策措施,安全有序开展复工开工。各地要主动作为,科学谋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投入,统筹布局农村饮水基础设施。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维修养护资金使用范围,做好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审查批复等前期工作,适时开工实施,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资金安全,年底前完成维修养护任务。

四、明确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农村供水水费收缴工作。

按照《许昌市农村供水水费收缴工作推进方案》(许水办[2019]52号)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在以县为单元制定农村供水工程水价相关政策制度和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全面定价的基础上,2020320日前,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要全面定价;2020520日前,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收费数占其工程总处数的95%以上,水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20201120日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费处数占其工程总处数的95%以上,水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各地要认真对本区域内供水工程的定价、水费收缴情况进行核实,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针对不同问题,分类推进水费收缴工作,确保按照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水费收缴任务,促进供水工程可持续运行。

五、积极协调配合,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工作。

各地要积极与生态环境部门对接,对“千吨万人”水厂进行核实。取水许可已经办理的,要及时将相关资料提交生态环境部门,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水源保护,确保年底前完成“千吨万人”水厂“划、立、治”工作。各地要加强“千吨万人”水厂化验室建设工作,配齐仪器设备,做好日常9项指标水质检测工作,将水质检测报告存档备查。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督查检查,加强对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工作督促指导,水质检测指标和频次要符合相关要求。

六、对照“双百方案”,加大排查问题解决力度。

抓好脱贫攻坚“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20206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做好季节性缺水问题供水应急保障,一村一策,细化编制农村供水工程超保证率供水保障应急方案。对标农村饮水安全“双百”目标(到2020年实现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百分之百达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从“源头”到“龙头”的百分之百全过程管理),深入开展拉网式饮水安全问题大排查,以县为单位,逐村、逐户、逐工程排查,对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精准施策,分类解决,严肃整改落实,确保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色和质量。

七、坚持典型示范,强化正向舆论引导。按照省水利厅

印发的《关于推荐农村供水管理示范工程、示范县的通知》要求,每县筛选2-3处样板示范工程,在本区域内大力进行推广,发挥典型引领和标杆示范效应,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管理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利用本地主流媒体做好疫情期间安全饮水知识宣传,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群防群治,群策群力做好疫情防控和供水设施维护,确保供水工程安全运行。

八、坚持“四化”方向,积极谋划“十四五”农村供水

工程。按照“大水源、大水网、大水务”工作思路,对标农村供水管理“自动化、精细化、信息化”三化标准,坚持“规模化、市场化、水源地表化、城乡一体化”四化方向,探索建立“合并集中、产权明晰、合理定价、市场运作、政府补贴”五项建管长效机制,确保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进一步提高集中供水率、供水保障率、水质达标率、水费收缴率和群众满意度。要全面排查摸清工程情况、水质情况、水量情况、管理情况底数,理清思路、明确范围、突出重点,按照整县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合并集中建设改造小型供水工程、更新改造老旧供水工程三个类型,对项目进行筛选、排序,做好项目储备,为农村供水保障“十四五”规划编制提供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