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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办设立工作联络室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5-2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工作机制,促进各责任单位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加大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域岸线等方面的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商议决定设立工作联络室。

515日,市检察院和市河长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设立工作联络室的暂行办法》。《办法》明确工作联络室设在市河长办,通过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与市河长办相关成员单位协调处理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衔接事宜,充分发挥协作机制效能。为确保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无缝对接,工作联络室主要履行互通信息、监督移送、立案监督、适时介入、行政执法履职监督、督促行政处罚执行、监督判决和执行、开展环境公益诉讼、调研咨询交流九大职能。同时,《办法》还建立了联席会议、列席会议、联合督办、信息共享、宣传普法和考核考评六项工作机制。

《办法》的制定,为河湖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进一步搭建了平台,为强化检察机关与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配合协作和监督制约奠定了基础,对促进相关责任单位依法行政,形成治河护河工作合力,提升河湖管理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