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科室专栏 > 城市供排水
许昌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许昌市曹寨水厂一期工程消毒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6-11-0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要求,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进行信息公示,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情况,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许昌市曹寨水厂一期工程消毒变更项目

建设单位:许昌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许昌市劳动北路与聚贤街交叉口东南角

项目概况:许昌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提出建设许昌市曹寨水厂一期工程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7603.72万元,供水规模为10万m3/d,采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来水,供水范围为:许昌市主城区,主要是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至永昌路,北至许昌县与长葛行政边界,东至忠武路,西至安信公路。该项目已于2016年3月24日通过了许昌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批复文号:许环建审[2016]12号)。在该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通过多方调研并与设计院沟通后综合考虑,拟对设计方案中的消毒工艺进行变更,由原环评批复的“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变更为“液氯消毒工艺”,液氯消毒工艺成熟,技术可行,目前广泛应用于各大型水厂。为降低液氯泄漏风险,水厂在设计过程中采取了有效的液氯泄露控制措施,即加氯加药间单独设余氯吸收间,内置LX1000型氯气吸收装置,氯气吸收装置设计吸收能力1100kg/h,氯库内设余氯分析仪及漏氯检测报警仪,确保加氯安全性、避免氯气外泄。

二、主要风险防范措施

厂区布置:根据专家意见,项目组对加氯加药间位置进行进一步论证优化,将加药加氯间位置调整至西侧深度处理预留用地位置,调整后氯库距离厂界外曹寨幼儿园201m,增强安全性。

建筑形式:根据专家意见,项目组对加氯加药间建筑形式进行优化,在氯库增设百叶窗,避免阳光直射氯库;增设氯库至余氯吸收间的地沟,用于事故时漏氯有组织地快速安全排放,确保加氯安全性。

液氯存量:根据专家意见,对加氯量进行核实优化,优化后许昌曹寨水厂一期工程满负荷运行后单日所需加氯量为315kg/d,在氯库设置4个容量为1000kg的焊接液氯钢瓶。根据供水现状预测分析,水厂运行后近期供水量不足5万方/日,设置两个液氯钢瓶,根据实际供水处理情况,再适时添加设置,逐步达到设计能力。

工程措施:加氯加药间单独设有余氯吸收间,内置LX1000型氯气吸收装置,氯气吸收装置设计吸收能力1100kg/h,氯库内设余氯分析仪及漏氯检测报警仪,确保加氯安全性、避免氯气外泄。

三、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变更内容为消毒工艺变更,由原环评批复的“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变更为“液氯消毒工艺”,根据专家意见,建设单位同时对加药加氯间位置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调整后氯库距离曹寨幼儿园距离201m。本项目消毒工艺变更后,消毒介质采用液氯,工艺成熟,技术可行。变更后采用液氯消毒,相应的环境风险较原设计二氧化氯消毒有所增加,但仍在可接受范围内。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朋

联系电话:18737477440

通讯地址:许昌市瑞贝卡大道669号许昌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乙级

单位地址:河南省许昌市东城区八一路钧鼎银座B座9楼

联系电话:0374-4399336-8031

电子信箱:516875841@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书面意见。

公众也可通过电话、信函、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相关信息。

七、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