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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慧一行莅许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执法检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06-1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610日、11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文慧带领执法检查组莅临我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襄城县首山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北汝河国家湿地公园项目,建安区三达人工水务湿地项目,鄢陵县鹤鸣湖生态治理工程、长寿山生态治理工程、全域水系建设工程、建业绿色基地项目,禹州市国储林项目、颍河生态长廊项目等地进行实地察看,并现场听取汇报。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在水土保持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致力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把水土保持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始终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取得了良好成效。2016年以来,全市累计完成水土流失专项资金治理项目85.25平方公里,完成“十三五”规划治理面积的195%,提前超额完成“十三五”水土保持治理任务,先后建成国家级湿地公园4个、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省级森林公园3个、省级地质公园1个。

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不断推进“一法一办法”落细落实落地,着力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态质量,打造许昌大地上的“绿水青山”,让水土保持治理成果惠及全市人民,奠定许昌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的坚实基础,为中原更加出彩作出许昌贡献。